2017年12月16日 星期六

107年外交獎學金(106學年度)開放申請

申請資格:
(一)申請條件:
1、各大專院校有志從事外交工作之在學學生,且須修讀外交、國際公法、國際私法、國際關係、國際政治、國際經貿、國際傳播、區域研究、兩岸關係、比較政府、比較政治及外文等相關課程5門以上,另如選修與全球化有關之課程,可抵充上開規定修讀之相關課程,惟至多2門。
2、上述科目修業成績平均須達80分以上,且學業總平均成績及操行成績均在80分以上,體育成績75分以上(無修者免計),未有任一門課程不及格,且未受記過以上之處分者。
3、符合以上條件且具參與國際會議、擔任本部或非政府組織(NGO)志工、青年大使(或外交實習生)之經驗者為優先。

請有意申請同學特別留意附件之各項說明,

校內申請期限為即日起至107/2/6 截止,請至電子化校園系統內查詢相關規定

有意申請此項獎學金,請備齊相關文件後,逕自向德育中心申請,如有相關問題,請洽承辦人:德育中心李素娟(分機7105)

----------
一年級同學可開始準備,預備未來一兩年內進行申請!
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